鹤壁周四限号规定
〖壹〗 、鹤壁市的限号规定主要针对每周四的工作时段 ,具体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19时,但若遇到法定节假日,则不限行。

〖贰〗、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6;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7;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8;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9;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0 。“尾号”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(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 ,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)。

〖叁〗、具体为:周一限行1和6,周二限行2和7,周三限行3和8,周四限行4和9 ,周五限行5和0。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。限行区域:鹤壁新城区:淇水路以北 、渤海路以南、107国道以东、泰山路以西区域。山城区:牟山大道以北、东环线以西 、汤河街以南、西环线以东区域。
〖肆〗、限行时间: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8时至19时,法定节假日不限行。限行规定: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,实行每天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 。具体为周一限行1和6 ,周二限行2和7,周三限行3和8,周四限行4和9 ,周五限行5和0。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。
〖伍〗 、鹤壁实行每天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,星期四限行尾号是4和9 。限行时间:从2019年1月2日开始,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7时至20时限行 ,结束时间另行通知,法定节假日不限行。
〖陆〗、限行区域:鹤壁新城区的淇水路以北、渤海路以南 、107国道以东、泰山路以西区域;山城区的牟山大道以北、东环线以西 、汤河街以南、西环线以东区域。 限行规定:每天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,具体为周一限行1和6 ,周二限行2和7,周三限行3和8,周四限行4和9,周五限行5和0 。
鹤壁限号通知2020最新(含限行时间+限行区域地图)
调休工作日: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 ,仍不限行。限行时间与区域限行时间:工作日:7:00~20:00 限行区域:鹤壁新城区(淇滨区、开发区 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):边界:淇水路以北、渤海路以南、107国道以东、泰山路以西(不含以上路段)。
限行时间: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8:00至19:00,对机动车实施限行 。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。限行区域:鹤壁新城区(淇滨区 、开发区、城乡一体示范区):淇水大道以北(不含南海路)、渤海路以南 、107国道以东,泰山路以西区域(不含以上路段)。
限行时间: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7时至20时 ,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。限行规定: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,实行每天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。具体为:周一限行1和6,周二限行2和7 ,周三限行3和8,周四限行4和9,周五限行5和0。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。
鹤壁周日不限号 。鹤壁市的限行规定如下: 限行时间: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8时至19时 ,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限行。 限行区域:鹤壁新城区的淇水路以北、渤海路以南、107国道以东 、泰山路以西区域;山城区的牟山大道以北、东环线以西、汤河街以南 、西环线以东区域。
近来状态:截止至最新信息更新时(借鉴时间为2023年相关描述),鹤壁市暂未恢复限行措施,因此当前不限行 。历史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:在过去实施的限行措施中 ,鹤壁市的工作日限行时间为每天的8时至19时,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。
鹤壁市周五限行规定明确指出,限行时间为每天的8时至19时,但法定节假日除外。限行区域包括了新城区的淇滨区、开发区、城乡一体示范区 。具体范围为淇水大道以北 ,渤海路以南,107国道以东,泰山路以西的区域(不含以上路段)。
2020年鹤壁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
限行时间实施周期:2020年6月10日起 ,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7:00-20:00,法定节假日不限行,结束时间另行通知。限行区域鹤壁新城区:淇滨区 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,具体范围为淇水路以北、107国道以东、渤海路以南 、泰山路以西(不含上述路段) 。
限行规则限行原则:按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限行,工作日禁止相应车辆通行。
鹤壁市在星期一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,具体限行的车牌尾号为1和6。如果机动车号牌末尾是英文字母 ,那么应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。例如,如果车牌号为京A1B2C,那么“C ”即为英文字母 ,需以字母前的数字“2”为准。限行的时间是从2020年6月10日开始,具体结束日期尚未确定。
限行时间:在过去实施的限行措施中,鹤壁市的工作日限行时间为每天的8时至19时,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。限行区域:限行区域通常包括特定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 ,具体范围可能因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。例如,山城区和浚县都有明确的限行区域划分。
法律分析:鹤壁市8月18日零时起恢复限行。每星期一到星期五的8时至19时对机动车实施限行,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 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 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









